新能源就近消纳再迎机制创新 多用户直连可“组团”用绿电
发布日期:
2026-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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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完善新能源消纳和调控政策措施 ,促进新能源就近就地消纳 ,更好满足能源绿色低碳转型需求 ,积极推动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实现 ,5月20日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有序推动多用户绿电直连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提出 ,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应加强对项目的统筹规划。项目应按照“以荷定源”原则合理规划新能源装机规模 ,年自发自用电量占总可用发电量的比例不低于60% ,占总用电量的比例不低于30%、2030年前不低于35%。项目风电和太阳能发电规模纳入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制定的新能源发电开发建设方案 ,相关规划管理要求参照去年发布的《关于有序推动绿电直连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执行。

国家能源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该政策是在梳理总结各地相关实践基础上制定的 ,从负荷范围、适用场景、规划建设、运行管理、市场交易和价格结算机制以及绿电溯源等方面进行相关规范与引导 ,旨在推动消费侧新模式新业态新场景创新发展 ,并实现更高水平、更大范围的新能源就近消纳利用。

据悉 ,多用户绿电直连是指风电、太阳能发电、生物质发电等新能源发电不直接接入公共电网 ,通过专用线路和变电设施向多个用户供给绿电 ,实现供给电量清晰溯源和分配的模式。其中 ,多用户指多个不同法人实体 ,不包括居民和农业用户。多用户绿电直连项目按照是否接入公共电网分为并网型和离网型两类。

证券时报记者从国家能源局了解到 ,有绿色电力消费需求的用户 ,包括有绿色电力消费比例要求的企业、重点用能和碳排放企业、有降碳需求的出口外向型企业及其上下游企业等均可开展多用户绿电直连。同时 ,工业园区、零碳园区、增量配电网等全部或部分负荷也可开展多用户绿电直连。

上述负责人进一步分析指出 ,与单用户绿电直连相比 ,多用户绿电直连项目涉及电源、负荷、线路、储能等多个主体 ,既要厘清项目整体与大电网的安全和经济关系 ,又要做好内部各主体的统筹协调。为此 ,《通知》要求项目应明确独立的主责单位 ,负责连接线路、变电设施、储能及运营平台的投资建设 ,以及项目运营管理、市场交易、电费结算等各方面工作。同时 ,鼓励项目主责单位由用户、新能源企业或政府合资成立 ,或由第三方平台公司投资 ,也可以由具备能力的电源或负荷企业单独投资。

据悉 ,在政策指引下 ,相关部门将优先支持算力中心、绿色氢氨醇等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信息中心经济预测部政策仿真实验室主任、研究员肖宏伟向证券时报记者表示 ,本次政策将绿电直连模式从“一对一”拓展为“一对多”。这意味着 ,工业园区、零碳园区、增量配电网等用能主体 ,可以“组团”就近消费绿色电力。

“看似技术性的调整 ,实则蕴含深刻的政策考量。在新能源装机规模持续扩大、消纳压力日益凸显的当下 ,多用户绿电直连 ,正是从消费侧撬动能源转型的一把‘金钥匙’。”肖宏伟表示 ,多用户绿电直连政策的出台 ,标志着我国在新能源就近消纳机制创新上迈出了实质性一步。这不仅是电力体制改革的深化 ,更是能源消费模式变革的重要探索。

(来源:证券时报)